陕西省通信学会理事动态管理办法(含表格)
发布时间:2012-06-13 16:23:13
学会理事动态管理办法(修订稿)
(2008年3月11日六届三次理事会通过)
为了规范学会管理,避免因学会理事工作岗位变动、退休或调动影响学会工作的正常开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会理事因工作岗位变动或退休,不能代表本单位行使理事职责,由单位提名新的理事人选,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。确认新的理事后,原理事即自动免职。
二、学会理事调离原所在单位,由原单位提名新的理事人选,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。确认新的理事后,原理事即自动免职。
三、学会理事未经请假或有效委托代理人,连续两年不出席理事会议(含通讯会议)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,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。
四、上述情况含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和秘书长。
五、理事长是学会法定代表人。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理事长,务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按学会章程另行选举,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,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。
六、本办法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附件:陕西省通信学会理事调整推荐表
陕西省通信学会
2008年3月
附件: 陕西省通信学会理事调整推荐表
调整人员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原任学会职务 | 备注 (岗位变动、退休或调离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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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人选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所在单位职务 | 拟任学会职务 | 电话/传真 | 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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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单位(盖章): 填表人(签字):
领导签字(签字)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